課程代碼:CS11501

營造業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班CS11501期

課程教室
淡江大學臺北校園
課程日期
2026-04-24
~
2026-08-31
課程時段
總時數
220 Hr
報名上限
-
課程價格
32,000

報名與繳費方式

報名手續:
    一、填具報名表,繳交最近兩個月內2吋白底脫帽彩色半身照片(光面紙)一式3張,背面正楷書寫姓名、身分證字號及繳交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繳交符合營造業法第31條第1項各款之一所規定資格證明文件。
    三、填寫具結書(具結所附資料屬實)。
    四、繳交服務公司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其出具載明任職工作性質之工作經驗證明及服務證明書。
    五、注意事項:
          (一) 請依右列順序,將報名表件整理齊全後,用迴紋針夾在右下角,請勿折疊。
          (二) 分親自報名、通訊報名3種:
                 1、親自報名:持上述證明文件正本及A4規格影印本至淡江大學推廣教育處櫃檯(台北市金華街199巷5號)報名。
                 2、通訊報名:匯款轉帳(第一銀行信義分行:007,帳號:16210004528,戶名: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匯款收據影本連同相關資格證明文件正本及A4規格影印本、工程經驗證明正本,以A4規格信封掛號郵寄至本部報名並經初審核可後,始完成報名程序
                 3、線上報名:俟內政部線上報名系統建置完成後,學員可於線上報名,惟仍需連同報名資料、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及工程經驗證明正本,以A4規格信封掛號郵 寄至本部報名並經初審核可後,始完成報名程序。
         (三) 報名日期:即日起,額滿為止。
         (四) 報名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8時30分。週六至週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
         (五) 各項證件如有不符第伍點規定或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或受訓期間冒名頂替上課者,應自負法律責任。且一經查明即取消其於本回訓課程所有之資格認定(包 括受訓資格、領證資格、換證資格等),並不予退費。
         (六) 初審核可並已完成註冊手續者,若經複審發現證件不合簡章之規定,即通知限期補件;於限期內無法補足證件者,將取消其受訓資格,並退回9成費用。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費者,依據教育部103.10.17臺教高(一)字第1030145167B號令修正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學員人數不足即不開班,已完成註冊手續之學員,將協調延期或退費。
        (對已完成註冊手續之學員,如因該梯(期)學員過少時,將協調其轉班或退回學費。

適用對象

講習對象類別及參訓人員資格:
合營造業法第31條第1項各款之一所規定資格者:
一、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建築、營建、水利、環境或相關系、科畢業,並於畢業後有2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二、職業學校土木、建築或相關類科畢業,並於畢業後有5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三、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以上畢業,並於畢業後有10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四、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土木、建築或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於及格後有2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五、領有建築工程管理甲級技術士證或建築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證,並有3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六、專業營造業,得以領有該項專業甲級技術士證或該項專業乙級技術士證,並有3年以上該項專業工程經驗者為之。

課程介紹

在使符合營造業法第31條第1項各款之一所規定資格者,修習營建、政府採購、品質管理、環保及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工程圖說判識、工程材料檢測及判識、測量 放樣、假設工程、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施工機具及工程施工技術、土方及地下基礎工程、工程結構、機電及設備、契約規範、職災案例之分析及預防、工地治安等相 關課程,熟悉營建相關新訂法規及技術,並確實瞭解營造業法內營造業工地主任法定權責及執行業務方式相關規定,提昇工作職能。